Ø前 言
本标准主要依据卫生部《消毒技术规范》,并结合公司产品的特性制定。
本标准的编写格式依据GB/T 1.1的规定。
本标准由新疆富润莱日化有限公司提出。
本标准由福新疆富润莱日化有限公司起草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丁迎春。
1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84消毒液的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和保质期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次氯酸钠为主要原料,经稀释、混合搅拌、灌装等工艺制成的84消毒液。
1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209 工业用氢氧化钠
GB/T 3049 工业用化工产品 铁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 1,10-菲啰啉分光光度法度法
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
GB/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
GB/T 8447 工业直链烷基苯磺酸
GB/T 13173 表面活性剂 洗涤剂试验方法
GB 14930.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
GB/T 19106 次氯酸钠
GB/T 36758 含氯消毒剂卫生要求
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
卫生部《消毒技术规范》(2002年版)
卫监督发〔2005〕426号 《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》
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75号令(2005)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
3 要求
3.1 原料要求
3.1.1 次氯酸钠
应符合GB/T 19106的规定。
3.1.2 烷基磺酸钠
应符合GB/T 8447的规定。
3.1.3 氢氧化钠
应符合GB/T 209的规定。
3.1.4 水
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。
3.2 感官要求
淡绿或黄色透明液体。
3.3 理化指标
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表1 理化指标
项 目 | 指 标 |
有效氯含量,g/L | 应为产品标签标示值的±10%范围内 |
表面活性物,g/L | 20.0~25.0 |
10~14 | |
铁(以Fe计)/% ≤ | 0.005 |
0.001 | |
砷(以As计)/% ≤ | 0.0001 |
稳定性 | 合格 |
3.4 杀灭微生物指标
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表2 杀灭微生物指标
消毒液作用浓度/(以有效氯含量计,mg/L) | 作用时间/min | 杀灭微生物指标 |
100 | 10 | 对大肠杆菌(8099)、金黄色葡萄球菌(ATCC6538)的杀灭对数值≥5 |
200 | 10 | 对铜绿假单胞菌(ATCC15442)的杀灭对数值≥5 对白色念珠菌(ATCC10231)的杀灭对数值≥4 |
200 | 20 | 对脊髓灰质炎病毒-Ⅰ型疫苗株的杀灭对数值≥4 |
500 | 60 | 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(ATCC9372)的杀灭对数值≥5 |
注:杀菌试验用有机干扰物质浓度为0.3%。 | ||
3.6 净含量
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75号令(2005)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
Ø试验方法
4.1 外观
采用目测、鼻嗅等方法进行检验。
4.2 理化指标
4.2.1 有效氯含量、pH值、杀灭微生物指标
按卫生部《消毒技术规范》(2002年版)规定的方法检验。
4.2.2 砷、铅
按GB 14930.2测定的方法检验。
4.2.3 铁
按GB/T 3049规定的方法检验。
4.2.4 表面活性物
按GB/T 13173规定的方法检验
4.2.5 稳定性
按GB/T 36758规定的方法检验。
4.5 净含量
按照JJF 1070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。
5 检验规则
5.1 组批
5.1.1 出厂检验应以相同的工艺条件、品种、规格、生产日期的产品组成批。对包装外观要求的检验,组成批的时间可以是批的组成过程中,但不能固定时间,也可以在批组成以后。
5.1.2 收货方允许以同一生产日期、品种、规格的产品交货量组成批。
5.2 抽样
随机抽取10瓶。
5.3 检验分类
5.3.1 出厂检验
产品经公司质检部门对外观、净含量、有效氯含量进行检验,经检验合格后签发产品合格证,方可入库或出厂销售。
5.3.3 型式检验
5.3.3.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要求。
5.3.3.2在正常生产时,每年进行一次,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也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当原料、工艺、配方发生重大改变时;
b) 产品首次投产或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;
c) 生产场所改变时;
d) 国家质量、卫生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5.4 判定原则
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,允许从原批次中加倍抽样进行检验,复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;复验结果如再次出现不合格项目,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。
6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和保质期
6.1 标志
6.1.1 内包装应有如下标志:
a)产品名称、商标;
b)净含量;
c)产品标准编号;
d)生产厂名、厂址;
e)保质期、生产日期或限用日期;
f)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,说明书应符合《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》的规定。
6.2 包装
6.2.1 产品一般采用瓶装,应密封、不泄露。
6.2.2 外包装应符合GB/T 6543的要求,或按供需双方商定的包装方式。
6.3 运输
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,运输中应避免受潮、受压、曝晒、雨淋。
6.4 贮存
应贮存在清洁、通风良好、干燥、阴凉的仓库内,并应离地、离墙贮存;不得与有异味、有毒、有害、有污染物品一起堆放。
6.5 保质期
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、贮存条件下,未启封产品自生产之日起,保质期按产品标签明示的规定执行。